及时交单索汇:在货物出运后,应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,尽快将全套单据提交给指定银行进行议付或托收。同时,要关注银行的处理进度,及时与银行沟通,确保顺利收汇。
跟踪货款到账情况:交单后,要密切跟踪货款的到账情况。如发现货款未按时到账,应及时与银行联系,了解原因。如果是因为进口商或开证行的原因导致拒付或拖延付款,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,如与进口商协商解决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货款等。
收到信用证时审查:收到信用证后,立即对其进行细致的审查,明确单据的种类、格式、内容、签发人等具体要求,记录关键信息和特殊条款,为后续制单和审单做好准备。
制单过程中对照审核:在制作每一份单据时,都要以信用证条款为依据,确保所填写的内容与信用证要求完全一致。例如,发票上的货物描述、数量、金额等必须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一字不差;提单上的装运港、目的港、货物唛头、包装等信息也要与信用证相符。